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濟法》第二章知識點:司的財務、會計
第九節 公司的財務、會計
一、基本要求
(一)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二)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20日前置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四)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五)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二、利潤分配的順序:
(一)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但不得超過稅法規定的彌補期限我國稅法規定:企業某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二)繳納所得稅;
(三)彌補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之后仍存在的虧損;
(四)提取法定公積金;
(五)提取任意公積金;
(六)向股東分配利潤。
三、公積金
(一)公積金的概念
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又稱為附加資本或準備金。公司為增強自身財力,擴大營業范圍和預防意外虧損,從利潤中提取一定的資金,以用于擴大資本,或彌補虧損。
(二)公積金的種類
公積金分為盈余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兩類。
1、盈余公積金
盈余公積金是從公司稅后利潤中提取的公積金,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兩種。
(1)法定公積金:按稅后利潤的10%提取,當其累計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以上時可不再提取;
(2)任意公積金:按照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從稅后利潤中提取。
2、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是直接由資本原因等形成的公積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過股票票面金額的發行價格發行股份所得的溢價款,以及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列入資本公積金的其他收入,應當列為公司資本公積金。
(三)公積金的用途
1、彌補虧損: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
2、擴大公司生產經營;
3、轉增公司資本: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25%。
最新資訊
- 2026年中級會計9月5日開考,這份備考資料包值得你擁有!2025-12-03
- 2026中級會計《財務管理》速記口訣50條2025-11-28
- 2026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速記口訣50條 ,26年備考必背!2025-11-27
- 中級會計財務管理重點章節:分值占比+提分攻略(附避坑指南)2025-11-26
- 中級會計經濟法重點章節:高頻考點+分值分布2025-11-26
- 中級會計實務重點章節匯總:分值占比+核心考點+備考攻略2025-11-26
- 2026中級會計實務重點章節匯總:分值占比+核心考點+備考攻略2025-11-25
- 2026年中級會計考試教材什么時候出2025-11-23
- 2026年中級會計師三科重要考點,照著學就對了!2025-11-20
- 中級會計《經濟法》關于“清算”的重要考點匯總2025-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