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造價師考試《理論與法規》重要考點5-2
更新時間:2013-05-30 09: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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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方便廣大考生朋友準備2013年的公路造價師考試,環球網校特地對基礎考點進行了匯總,希望能提高您的復習效率。
5、合同的生效條件:①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②意思表達真實: ③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生效時間:自合同成立時生效;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生效約定附條件或約定附期限。附條件的合同分附生效條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類。
6、涉及代理的合同效力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一般不能獨立訂立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以后,合同有效;
無權代理: 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確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表見代理: 善意相對人通過被代理人的行為足以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代理。基于此項信賴,該代理行為有效。表見代理應當具備經下條件:是無權代理;客觀上存在讓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備代理權的理由;相對人善意且無過失。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5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7、無效合同從訂方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包括無效合同和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無效合同只能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其他機構無權確認。
8、可撤銷或可變更的合同的前提是當事人提出請求。①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 ②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撤銷權的消滅:①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②明確表示放棄撤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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