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試題: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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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試題:總論
一、單項選擇題
1.下列關于經濟法主體的表述正確的是( )。
A.調控主體與規制主體是主導者,但受控主體和受制主體也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和主動性,并非完全被動地受控或受制于人
B.經濟法的調控主體都是政府的職能部門
C.政府的職能部門都是調控主體
D.在社會團體可以成為調控主體或者規制主體
2.張某和李某協商一致,訂立了一份損害劉某利益的合同,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下列關于該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有效
B.無效
C.效力待定
D.可變更、可撤銷
3.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 )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 )承擔的法律制度。
A.代理人 代理人
B.代理人 被代理人
C.被代理人 代理人
D.被代理人 被代理人
4.下列各項中,屬于行政法規制定主體的是( )。
A.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B.國務院
C.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
D.國務院的各部、委、行、署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
5.張某與李某簽訂了一份貨物買賣合同,并同時簽訂了一份仲裁合同,約定若該買賣合同發生糾紛則提交甲仲裁委員會解決。3月2日,仲裁委員會受理了張某的仲裁申請,但李某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根據《仲裁法》的規定,李某( )。
A.只能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請求甲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B.只能在仲裁庭審理終結前,請求甲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
C.只能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D.可以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請求甲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6.2012年3月3日,甲市仲裁庭對張某與李某的合同糾紛案件作出裁決;2012年3月6日,張某收到該裁決書,看了裁決書內容后,張某擬申請撤銷。根據仲裁法律制度的規定,張某申請撤銷的期滿日為( )。
A.2012年9月3日
B.2012年9月6日
C.2013年3月3日
D.2014年3月6日
7.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管轄的表述正確的是( )。
A.地域管轄是確定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在各自管轄的地域內審理第一、二審經濟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B.級別管轄是根據案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來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二審經濟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C.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出票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D.因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8.下列各項中,適用訴訟時效抗辯的是( )。
A.甲銀行請求張某返還貸款本金及利息的請求權
B.趙某請求兌付國債的請求權
C.王某請求乙公司支付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的請求權
D.丙公司請求股東李某繳付出資的請求權
9.根據《海商法》的規定:“有關船舶發生油污損害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 )年,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計算;但是,在任何情況下時效期間不得超過從造成損害的事故發生之日起( )年。
A.2 3
B.3 5
C.3 6
D.3 20
10.2008年1月1日王某欠張某的12萬元到期,但王某未按期償還,張某忙于事務亦未向王某主張債權。2009年7月20日,張某出差遭遇泥石流無法行使請求權20天。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張某享有勝訴權的最后日期為( )。
A.2009年1月1日
B.2010年1月1日
C.2010年1月21日
D.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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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答案】D
2.【答案】B【解析】行政法規是國務院為執行法律規定及履行憲法規定的行政管理職權的需要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3.【答案】A
【解析】(1)選項B:經濟法的調控主體并不都是政府的職能部門,全國人大享有宏觀調控的立法權,以及預算和計劃的審批權,也是調控主體;(2)選項C:政府的職能部門并非都是調控主體,只有依法承擔宏觀調控職能的政府部門,才能成為調控主體;沒有調控職能的,不能成為宏觀調控的主體;(3)選項D:在社會團體中,有些行業協會等在行業內部規則的形成和治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社會團體本身并不具有宏觀調控和市場規制的職能,不屬于調控主體或規制主體。
4.【答案】B
【解析】惡意串通訂立的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
5.【答案】D
6.【答案】B
【解析】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依法應撤銷情形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7.【答案】D
【解析】(1)選項A:地域管轄,是指確定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在各自管轄的地域內審理“第一審”(不包括第二審)經濟案件的分工和權限;(2)選項B:級別管轄,是根據案件的性質、影響范圍來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不包括第二審)經濟案件的分工和權限;(3)選項C: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付款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8.【答案】A
【解析】選項A: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抗辯。
9.【答案】C
10.【答案】C
【解析】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待阻礙時效進行的事由消失后,繼續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在本題中,適用普通訴訟時效2年,訴訟時效期間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1日,2009年7月20日張某出差遭遇泥石流無法行使請求權20天,發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訴訟時效中止,故在原來訴訟時效期間的基礎上順延20天,張某享有勝訴權的最后日期為2010年1月21日。
二、多項選擇題
1.【答案】ABC
【解析】選項D:規章包括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部門規章是指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制定的規章;地方政府規章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的規章;證監會頒布的《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即為規章。
2.【答案】ABC
【解析】選項ABD:貫徹法定原則是調制主體的基本職責,法定原則是經濟法的基本原則;依法調制是調制主體的重要職責。
3.【答案】ABC
【解析】《合同法》規定融資租賃合同(選項A)、建設工程合同(選項B)、技術開發合同(選項C)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買賣合同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
4.【答案】BC
【解析】(1)選項ABC:該題為附條件的合同,設立公司可能成功,可能失敗;(2)選項C:當事人惡意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條件成就后合同生效。
5.【答案】ABC
【解析】依照法律規定或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如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等。
6.【答案】ABD
【解析】選項C: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并非直接無效。
7.【答案】BC
【解析】仲裁員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決定;仲裁員委員會主任擔任仲裁員時,由仲裁委員會集體決定。
8.【答案】BD
【解析】因合同糾紛引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甲市B區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甲市D區人民法院)管轄。
9.【答案】AD
【解析】選項BC: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后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10.【答案】AD
【解析】有關旅客人身傷害的請求權,自旅客離船或應當離船之日起算(選項A);有關旅客死亡的請求權,發生在運輸期間的,自旅客應當離船之日起算(選項B);因運輸期間的傷害而導致旅客離船后死亡的,自旅客死亡之日起算,但是此期限自離船之日起不得超過3年(選項C);有關行李滅失或者損壞的請求權,自旅客離船或者應當離船之日起算(選項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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