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知識點:物權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環球網校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知識點:物權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一、物權的法律特征
1.物權是支配權(比較:債權是請求權)
2.絕對權(義務主體不特定)
3.財產權
4.排他性(“一物一權”)
注:正確理解“一物一權”:一個物上不能同時有兩個所有權,但兩個擔保物權可以并存。
【例題·單選】關于物權特征的說法,正確的是( )?!?014】
A.物權是一種支配權,需要義務人的行為配合
B.物權是一種財產權,直接體現為財產利益的權利
C.物權是一種相對權,用以對抗特定的相對人
D.物權是不具有排他性的權利,同一物上可以存在幾個物權
【答案】B
【解析】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物權具有以下特征:
(1)物權是支配權。物權是權利人直接支配的權利,即物權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標的物直接行使權利,無須他人的意思或義務人的行為介入。
(2)物權是絕對權。物權的權利人可以對抗一切不特定的人。物權的權利人是特定的,義務人是不特定的,且義務內容是不作為,即只要不侵犯物權人行使權利就履行義務。
(3)物權是財產權。物權是一種具有物質內容的、直接體現為財產利益的權利。財產利益包括對物的利用、物的歸屬和就物的價值設立的擔保。
(4)物權具有排他性。物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于他行使物權的干涉。而且同一物上不許有內容不相容的物權并存,即“一物一權”。
二、物權的種類【重要】
(一)所有權(自物權)(四項權能:占有、使用、收益、處分)
注:處分權是所有人的最基本的權利,是所有權內容的核心
(二)用益物權(他物權:利用物的使用價值):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
(三)擔保物權(他物權:利用物的交換價值):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
【例題1·單選】下列物權種類中,屬于擔保物權的是( )?!?017】
A.使用權
B.收益權
C.地役權
D.抵押權
【答案】D
【解析】AB選項為所有權,C選項為用益物權。
【例題2·單選】在工程建設中,建設單位對在建工程的權利是( )?!?016】
A.債權
B.擔保物權
C.所有權
D.用益物權
【答案】C
【解析】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不動產或動產)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它是一種財產權,又稱財產所有權。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
【例題3·多選】關于物權的說法,正確的有( )?!?010】
A.所有權和抵押權可以同時存在于同一不動產之上
B.用益物權和抵押權可以同時存在于同一不動產之上
C.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不能轉移
D.建設單位可以與政府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擁有該地的所有權
E.兩個抵押權可以同時存在于同一不動產之上
【答案】ABE
【解析】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不動產或動產)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用益物權是權利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擔保物權是權利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
所以可確定所有權、和抵押權、用益物權和抵押權可以同時存在于同一不動產上,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不能轉移,使用權可以轉移,因此選項C、D錯誤。
訂立抵押合同是,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同一財產可以兩個以上的債權人抵押。
溫馨提示:您可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及時獲取2021年一級建造師報名通知,同時小編還為積極備考的您準備了考點精華和考試大綱,您可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祝各位復習愉快!
最新資訊
- 2025年一建卡人的效果出來了,95分或許還有救!2025-12-22
- 搶占先機!2026年一級建造師備考攻略請查收!2025-12-22
- 2026年一建考試用書14冊同步預售,每科新增或變動5%-30%2025-12-19
- 2026年一級建造師新教材每科新增或變動5%-30%2025-12-19
- 2026年一級建造師新教材變動比例!每科變動5%-30%!2025-12-17
- 2026版一級建造師考試教材開啟預售,備考搶先一步2025-12-12
- 已整理!2026年一級建造師教材或將迎來這些改變2025-12-12
- 【免費領取】2026年一建:從真題視角看備考這件事課程2025-11-20
- 【免費領取】還在為案例題發愁?2026年一建案例精批體驗課讓你快速提分!2025-11-14
- 【免費領取】一建重點知識閃記寶典,高分必備!202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