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政府下發裝配式建筑最策,進一步支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漯河市進一步支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好建筑業轉型發展攻堅戰及全省建筑業轉型發展會議的決策部署,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建筑業轉型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豫政辦〔2017〕152號)、《河南省支持建筑業發展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支持建筑業轉型發展的十條意見的通知)》(豫建聯辦〔2020〕1號)精神,推動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推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培企扶優"力度,扶持建筑業企業做大做強
1.培育龍頭骨干建筑業企業。調整我市現有建筑業企業資質結構,引導施工總承包企業不斷提高資質等級、增項資質類別,支持大型建筑設計、施工企業向工程總承包企業轉型,支持投資咨詢、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等企業向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企業轉型,培育發展一批綜合實力強、資產規模大、社會信譽好的大型建筑業企業或企業集團,重點培育扶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布的重點培育建筑類企業。
2.支持企業聯合經營,促進行業協同發展。支持本市建筑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合作等方式,強強聯合,向大型建筑業企業集團發展。支持本市建筑業企業與中央、外省市大型建筑業企業組建聯合體,參與重大工程項目施工,聯合體享受本地骨干企業優惠政策。鼓勵本市建筑業企業與地方國資進行合作,相互參股組成混合制企業,打響我市建筑業的優質品牌。
3.扶持專業承包企業。支持各類社會經濟組織和個人組建中小型建筑業企業,鼓勵裝飾裝修從業人員申辦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企業,引導中、小企業向特色專業企業發展,培育一批特色專業資質承包企業,支持施工專業承包企業做專做精。
4.推動建筑業勞務體系轉型發展。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導原則,大力發展專業作業企業。充分發揮企業在建筑工人組織化、技能培訓等方面的主體作用,逐步建立施工承包企業自有建筑工人為骨干、專業作業企業自有建筑工人為主體的多元化用工方式。鼓勵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培育自有產業工人,使用專業作業企業,構建新型建筑用工體系。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逐步實現建筑工人管理公司化、專業化,推動建筑工人向專業化、產業化轉變。
5.引導企業多元化發展。鼓勵市重點骨干建筑業企業跨行業申請相關資質,跨市組建企業集團,積極參與交通、水利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本市公路、水利、電力、公用事業、大型地下工程以及城市綜合體等重點項目施工,鼓勵投標單位與本市建筑業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工程投標,為我市建筑業企業參與重點項目建設施工積累經驗和施工業績。
6.鼓勵企業資質升級,增產創收。對成功晉升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施工總承包資質的我市建筑業企業,市政府分別一次性給予200萬元、50萬元獎勵;勘察設計企業晉升為綜合甲級的,市政府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獨立納稅的我市建筑施工企業,年納稅總額在1億元、6000萬元、3000萬元以上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5萬元獎勵。對承攬市外工程在我市形成財政貢獻的,按其對財政貢獻較上一年增量的50%給予市場開拓獎勵,由受益財政按比例負擔。
二、招大引強,構建建筑業產業集聚地
7.引導建立總部基地。支持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在產業集聚區建設建筑業企業總部基地。對全市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和專業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或將總部遷入我市的大型建筑業企業,按照省級招商引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落實獎勵,并優先滿足企業用地、融資、人才保障等方面需求。我市建筑業企業和勘察、設計、監理等企業申請總部基地建設超過5000平方米的,城市規劃將企業總部辦公、科研培訓的建設用地規劃為工業用地,自然資源規劃部門按照工業用地辦理供應手續。
8.鼓勵外地企業來我市發展。積極引進外地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企業,緊盯重點地區和實力企業,吸引投資融資能力強、技術力量雄厚、社會信用好、品牌叫得響的外地優勢企業在我市落戶,吸引央企、省內外大型優勢企業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總部或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積極發展建筑業總部經濟,促進我市建筑業做大做強做優。對在我市新設立的或注冊地由外地遷入我市的具有一級及以上資質的建筑業企業,三年內納稅總額達到3億元、2億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2000萬元、1000萬元、300萬元的一次性安置補助;綜合甲級設計、咨詢企業三年內納稅總額達到20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安置費50萬元,補助費用由受益財政按比例負擔。自遷入之日起一年后,可按本市企業的標準享受相應獎勵政策。
9.企業經認定為總部企業的,可享受我市總部經濟政策。
三、支持企業立足本地市場做大做強
10.支持本地建筑業企業參與我市重大項目建設。在市政、交通、水利、基礎設施、安置房等重大建設項目中,應合理劃分標段,鼓勵注冊地在我市的建筑業企業參與投標。建設單位或招標人不得設置排他性條件限制特定地域建筑業企業參與工程項目投標或PPP項目投標,不得對民營建筑業企業采取歧視性政策。支持央企、省企將中標的項目中自身不承擔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務或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工程依法發包給我市建筑業企業承擔。加大本地建筑業企業和本地開發企業的協調對接,提升本地建筑業企業承接我市房地產開發項目施工份額。
11.拓寬企業經營范圍。支持本地骨干企業向工程總承包發展,引導建筑業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參股入股、項目合作等方式多種所有制形式的經濟實體參與工程承包,并向關聯度較的上下游產業延伸,向高新技術產業、比較優勢產業發展。
四、著力減輕企業負擔
12.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建筑業企業使用以銀行函、擔保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約保證金、質量保修金、農民工工資、投標保證金。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建立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存儲辦法。
13.加強承包履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造價全過程管理制實現工程項目投資估算、概算與最高投標限價、發包價、合算價政策銜接,注重工程造價計價與招投標、合同度協調,形成制度合力,保障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有效竭制工程壓級壓價現象。
14.規范工程價款結算。建立工程款支付、結算、協調、裁和清算約束機制,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不得因未完計而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鼓勵預付工程進度款建筑業企業施工資金需求;施工單位提交竣工驗收報告!設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及時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完善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引導工程竣算按約定及時辦結,遏制工程款拖欠,維護建筑施工企業合法權。對長期拖欠工程款的單位、企業不得批準其新項目開.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5.推進銀企戰略合作。搭建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與建筑業企業對接平臺,支持建筑業企業開展中標貸、項目融資、貸款和組建投資聯合體,推廣運用銀行保函、工程信用擔保或工程保險,減輕企業流動資金負擔。對信譽好、實力強的省、市重點扶持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可相應提高授信額度,降低開具保函條件,提供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和外匯周轉貸款。支持建筑業企業開展建筑材料、工程設備、在建工程抵押融資和應收賬款、股權、商標權、專利權質押融資。
16.加大對建筑業企業授信和貸款額度。允許建筑業企業承接政府投資項目后憑施工合同和施工許可證申請貸款,建設單位協助辦理相關手續。對建筑類企業的信貸投入視同工業企業的信貸投入,納入政府相關考核指標,加大考核權重。對省、市重點培育建筑業企業及信用好、且有特殊貢獻的建筑業企業,所在轄區政府在金融信貸方面應給予協助和大力支持,推動建筑業企業和金融機構深度合作,支持建立建筑業供應鏈金融平臺,降低建筑業企業成本。
六、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
17.推廣裝配式建筑。大力推廣適合工業化生產的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和鋼結構建筑。政府投資的各類公益性建筑應率先采用裝配式建筑,鼓勵和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建設單位實施裝配式建筑。支持臨穎縣加快省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縣)建設,依托遠大天成、德勝天成和天成鴻路等企業,吸引配套關聯企業加快進駐,根據全裝修的要求,形成集設計、產品供應、施工為一體的完整產業鏈條。
18.加強建設領域信息化應用。加快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和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數據共享和信息化管理,為項目方案優化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促進建筑業提質增效。加大建筑業企業信息化建設扶持力度,企業用于信息化建設的費用,可按規定在稅前列支。
七、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鼓勵科技創新
19.加快培養高層次人才。研究出臺激勵措施,加快引進、培養高層次建筑行業人才隊伍。組織建筑業企業經營管理、裝配式建筑、綠色施工等領域培訓,邀請國內知名老師授課交流,為我市培養急需緊缺人才。對引進符合相關人才政策的高層次人才,可按規定享受人才補貼、老師公寓、人才公寓、子女就學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從事施工作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符合政策規定的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范圍。
20.加大科技創新和新技術研發應用。加大對建筑產業科研投入的扶持力度,提高建設領域科研投入。表彰獎勵有突出貢獻的技術帶頭人。積極推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鼓勵企業設立技術中心,優先支持企業重大科技專項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項目。對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國家級施工工法的建筑業企業,一次性給予企業獎勵2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科技進步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20萬元;發明專利獲得"國家專利獎"的,一次性給予獎勵30萬元。
21.推進建筑業"產學研"合作發展。引導企業通過戰略合作、校企合作、技術轉讓、技術參股等方式,加快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建筑業企業參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建筑業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發費用,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其成本攤銷或據實扣除按照現行政策標準執行。
八、科學精準揚塵管控
22.按照分類施策、精準管控的原則,明確各類建設工程在重污染天氣管控期間(紅色預警天氣除外)達到揚塵防控標準后可以正常施工的作業工序。統籌規劃揚塵污染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推進"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推動建立政府部門間、跨區域間協查聯查和信息共享機制,避免"多頭檢查""層層疊加"。禁止在揚塵污染防治中"簡單化""一刀切"等形式主義,污染天氣除達到紅色預警條件外,施工現場達到揚塵防控"六個100%"時可以進行施工。
九、保障措施
23.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漯河市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擔任,常務副組長由常務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城建副市長擔任,成員包括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財政、統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和規劃、稅務、交通運輸等部門主要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扶持政策,做好轄區內建筑業企業的支持和服務工作。
24.完善工作機制。推進相關部門之間、政企之間、銀企之間的合作機制,建立多方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溝通、協調、服務。堅持寓服務于監管,大力推行"互聯網+建筑業"信息化管理,不斷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全面提升服務監管水平。
25.營造良好氛圍。公安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強裝、強卸、強賣建筑材料及阻撓正常施工、擾亂企業合法經營等違法行為,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加強輿論引導,全面宣傳建筑業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基礎支撐作用,為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26.深化行政改革。進一步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能。推進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破解阻礙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瓶頸,建立統一開放的建筑市場秩序,創造良好的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環境。
裝配式建筑作為一種新興的建筑施工方法,其很多優點都是傳統建筑無法比擬的,與此同時,帶來的事建筑配套設施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加速了裝配式建筑整個產業鏈的衍生和發展。以上內容就是“漯河:政府下發裝配式建筑最策,進一步支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更多裝配式新發展新資訊,歡迎繼續關注環球網校裝配式建筑行業頻道!點擊下方免費下載,獲取裝配式精華考點/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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