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建《工程法規》備考高頻考點: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相關推薦:二級建造師歷年真題及答案解析
2021年二建考試分為兩批次,第一批次考試時間為5月22日、23日;第二批次考試時間為5月29日、30日,為了方便大家準時參加考試、打印準考證以及考后及時獲知成績查詢等重要時間節點,建議您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這些重要的考試時間節點我們都會根據官方通知提前為您發送短信提醒,讓您更加的省時省心。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用人單位應當履行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
(1)貨幣工資,包括各種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
(2)實物報酬;
(3)社會保險。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婚喪假期間、探親假期間、產假期間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非因勞動者原因停工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二)依法限制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
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
(三)勞動者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冒險作業
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發生變動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用人單位如果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例題·單選】關于勞動合同履行的說法,正確的是( )。【2020】
A.用人單位變更名稱,原勞動合同可終止
B.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原勞動合同解除
C.用人單位變更投資人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D.用人單位變更法定代表人,應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答案】C
【解析】用人單位如果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以上就是環球網校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二建《工程法規》備考高頻考點: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希望能對您有更多的幫助。另外,您可以點擊下方【免費下載】即可獲得眾多考試精華資料,同時您還可以進行【免費拼團】獲取實際跟進的考點分享及備考秘笈,希望大家都能努力備考,順利通關。
最新資訊
- 2026二建資料:水利水電睡前半小時關鍵詞速記2025-12-17
- 2026二建資料:《市政》睡前半小時關鍵詞速記2025-12-17
- 2026二建公路資料:睡前半小時關鍵詞速記2025-12-17
- 2026二建資料:睡前半小時關鍵詞速記(機電實務)2025-12-17
- 2026二建資料:《建筑實務》睡前半小時關鍵詞速記2025-12-17
- 2026二建資料法規:睡前半小時關鍵詞速記2025-12-17
- 2026二建資料:睡前半小時關鍵詞速記(管理)2025-12-17
- 2026二建資料:睡前半小時關鍵詞速記(各科目匯總)2025-12-17
- 2026年二級建造師資料:水利水電科目圖文考點總結2025-11-28
- 2026年二級建造師市政備考資料:圖文考點總結202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