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高頻考點:合伙人的退伙
[內容導航]
1.協議退伙
2.通知退伙
3.當然退伙
4.除名
5.退伙的效果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掌握本考點。本考點屬于客觀題與主觀題的常設考點。
[高頻考點] :合伙人的退伙
1.協議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臺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2.通知退伙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當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玲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4)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節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解釋1]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臺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解釋2]當然退伙以退伙事由實際發生日為退伙生效日。
4.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定當行為
(4)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5.退伙的效果
(1)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①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
②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該繼承人未取得該資格;合伙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解釋]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全體合伙人未能一 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3)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020年注冊會計師受疫情影響,今年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時間進行調整,為了考生及時獲取準考證打印信息,小編建議考生可提供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會及時提醒大家2020年各省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時間、考試時間通知!
以上內容是2020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高頻考點:合伙人的退伙,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2020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思維導圖、易錯練習,練習卷等,點擊“免費下載”按鈕后即可領取!
最新資訊
- 2026新版備考cpa各科日程表,零基礎全年備考路線圖2025-12-22
- 快來打印!2026年注會六科全年學習打卡表.PDF版2025-12-12
- 2026年注會《審計》50個速記口訣,再也不用死記硬背2025-12-08
- 免費領!2026年注冊會計師6科學習打卡表,保姆級備考指導2025-12-05
- 2026年注會cpa《戰略》學習打卡表,告訴你如何高效備考2025-12-04
- 不是死記硬背!2026版注會《經濟法》學習打卡表,這樣安排才高效2025-12-03
- 2026年注冊會計師《稅法》學習打卡表,告訴你稅法該怎么學2025-12-03
- 上岸必看!2026年cpa《財務成本管理》學習計劃表,省時省力2025-12-03
- 別再亂學了!2026年注會《審計》學習計劃表,為你整理詳細備考規劃2025-12-03
- 2026年注冊會計師《會計》學習計劃表:各章節學習順序及時長分配2025-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