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4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于北京地區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補發工作的通知》,對核發的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遺失的,進行補發工作。
官方公告如下:
關于北京地區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補發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工作安排,即日起啟動北京地區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補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發范圍
(一)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遺失的,可以申請補發證書,補發證書標注“補發”字樣。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補發類別參見附件1。
(二)推行電子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部門不再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已經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職業資格,不再補發紙質證書。
二、補發時間
(一)申請人于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rsj.beijing.gov.cn)—“個人辦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欄目(以下簡稱“專技證書欄目”),申請補發證書。
(二)證書補發按照相應主管部門的工作規定和進度安排辦理,申請人可在“專技證書欄目”查看證書補發進度。
三、補發流程
(一)申請人于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登錄“專技證書欄目”—選擇資格證書—點擊補發申請—閱讀補發須知—確認申請補發證書。
(二)按照證書補發工作規定,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統一受理并向證書補發相應主管部門報送補發申請。
(三)證書補發工作主管部門受理審批并印制下發證書。
(四)補發證書采用中國郵政EMS寄遞領取方式,申請人登錄“專技證書欄目”申請寄遞證書。
四、有關事項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推行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電子證書后,不再補發紙質證書。電子證書下載服務、線上查詢驗證服務范圍,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證書查驗”—“證書查詢驗證范圍”。
(二)按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啟用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21〕4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啟用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21〕5號)規定,北京市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工程師、初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啟用電子證書,不再核發或補發紙質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在“專技證書欄目”下載和查詢驗證。
(三)按照《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試點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電子合格通知書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19〕80號)規定,北京地區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電子合格通知書,電子合格通知書與紙質證書或存檔證明等具有同等效力,可在“專技證書欄目”下載和查詢驗證。北京地區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推行電子合格通知書后,不再核發或補發紙質證書,推行電子合格通知書考試類別參見附件2。
五、證書咨詢
專業技術人員如有證書補發方面的問題,請發送電子郵件至kwglsk@rsj.beijing.gov.cn或致電12333咨詢。
附件:1.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補發類別
|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補發類別 | ||
| 序號 | 證書類別 | 補辦年度 |
| 1 | 經濟中、初級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2 |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3 | 注冊土木工程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4 | 注冊電氣工程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5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6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7 | 注冊環保工程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8 | 出版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9 | 二、三級翻譯 | 2021年及以前年度 |
| 10 | 監理工程師 | 2021年及以前年度 |
| 11 | 執業藥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12 | 一、二級注冊建筑師 | 2021年及以前年度 |
| 13 | 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14 | 一級建造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15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 2021年及以前年度 |
| 16 | 注冊設備監理師 | 2021年及以前年度 |
| 17 | 社會工作者中、初級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18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19 | 注冊城鄉規劃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20 | 一級造價工程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21 | 一級注冊計量師 | 2021年及以前年度 |
| 22 | 二級注冊計量師 | 2021年 |
| 23 | 注冊測繪師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24 | 衛生中、初級 | 2021年及以前年度 |
| 25 | 護士 | 2021年及以前年度 |
| 26 | 審計中、初級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27 | 統計中、初級 | 2019年及以前年度 |
| 28 | 通信 | 2021年及以前年度 |
| 29 |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 | 2023年上半年及以前年度 |
| 30 | 會計中級 | 2022年及以前年度 |
| 31 | 會計初級 | 2023年及以前年度 |
2.推行電子合格通知書考試類別
| 推行電子合格通知書考試類別 | |
| 序號 | 考試類別 |
| 1 | 經濟高級考試 |
| 2 | 審計高級考試 |
| 3 | 統計高級考試 |
| 4 | 社會工作者高級考試 |
| 5 | 一級翻譯考試 |
| 6 | 一、二級建造師增報專業考試 |
| 7 | 監理工程師增報專業考試 |
| 8 | 注冊安全工程師增報專業考試 |
| 9 | 一、二級造價工程師增報專業考試 |
| 10 |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 |
| 11 | 注冊土木工程師基礎考試 |
| 12 | 注冊電氣工程師基礎考試 |
| 13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基礎考試 |
| 14 | 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 |
| 15 | 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 |
| 16 | 二級注冊計量師(2019年及以前年度) |
北京市人事考評辦公室
2023年11月14日